设立登记公告
惠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62期)。

1、“惠东县平海镇综合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东县平海镇综合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伟航

开办资金

4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基本公益服务。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排查矛盾纠纷并调处;负责群众信访和网格化工作;协助开展执法保障辅助和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巡查;负责劳资纠纷处理;协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协助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环卫服务企业开展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各村(社区)的公用事业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政、园林绿化、交通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协助乡、村道路以及国、省、县道的管理工作;协助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协助开展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协助城镇限额以下及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住房管理、人民防空、燃气管理、征收拆迁工作;协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镇党委和政府具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现代化及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机、林业、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渔业水生动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等事务性工作。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惠东县平海镇龙泉新村龙泉大街113号4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23MB0B7002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