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61期)。
1、“惠东县社会统计调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东县社会统计调查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奕明
开办资金
0.6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就业、劳动工资和人才资源等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开展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产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统计调查数据资源;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技术支持;承办县统计局交办事项。
住所
平山街道人民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23MB0A86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