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60期)。
1、“惠东县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养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东县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养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汉鸿
开办资金
4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白花镇圩镇片(南起白花镇李洞村,北至白花镇水口村)所辖堤围、排涝泵站、水闸、虎径截洪渠、河道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白花镇圩镇片堤围、涵闸、排涝站等建筑物和沿堤及河岸管理范围的水政巡逻;负责圩镇防洪排涝任务,参与抗洪抢险。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惠东县白花镇联进村永明小组对面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23MB0A679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