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3577期)
1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参与拟订和实施科技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战略,监测分析发展趋势,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推动设立研发机构,推动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协助开展科技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创新体系建设;联络协调各类创新主体与平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规划建设工作。(原:负责引进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设立研发机构,协调其为企业提供专家咨询、技术孵化、检测等服务;引进创业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产业化前期的高新技术项目孵化;组织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技术培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0056089925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