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081期)
1 、“惠州市惠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惠州市惠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原:惠阳政法信息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昱(原:罗凌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03MB2C48818U
2 、“惠州市惠阳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136万元(原:399万元)
124413035958210693
3 、“惠州市惠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协助区委政法委开展体系建设、网格治理、态势分析、动态监测、法治宣传教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性工作;调度管理网格员及进驻综治中心相关工作队伍;协助开展群众矛盾纠纷信访事项的督察督办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紧急处置工作;负责政法网络平台的技术支撑工作;完成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推动全区政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监控全区涉稳恐涉邪等网络舆论;对全区政法部门内网建设开展日常监督指导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政法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的变更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政府大院主楼121室(原: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政府大院主楼13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