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管理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劳务协作交流、就业失业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就业政策法规咨询;组织实施就业招聘和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有关事务。(二)承担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移交工作。(三)负责人力资源交流劳务合作;负责办理求职招聘登记和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等工作。(四)协助督导职业评价机构规范开展工作。(五)负责人力资源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开通管理和应用;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设备的运维和管理工作。(六)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开展全区性专项执法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七)协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工作。(八)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工作;事业单位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核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预测预警等工作。(九)协助开展工伤预防、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伤纠纷调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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