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60期)。
1、“惠州市惠阳区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文杰
开办资金
10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以服务城乡建设与管理为宗旨,致力于为数字政府改革提供技术支持,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为政府与社会投资项目提供工程造价专业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造价监管工作;统筹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推进节能环保事业发展;强化净水设施及排水管网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与城市安全水平提升;通过提升建设工程技术水平,有效防范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推动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系统收集、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城市建设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社会发展提供历史依据与数据支撑。
住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叶挺大道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03MB1U2994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