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54期)。
1、“惠州市城乡管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州市城乡管理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彭文才
开办资金
37.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公益宣教工作;协助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景观亮化美化、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园林绿化、无照流动商贩、违法建设等城乡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以及相关执法监督的辅助性工作;完成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2-1号七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00MB1U5233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