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63434期)
1 、“广宁县综合征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陈清梅(原:刘锐)
住所的变更
广宁县南街街道新宁北路39号(原: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223MB2C74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