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有效批文开展业务(详见高机编办〔2024〕76号文件)。(原:协助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流动人口管理、全科网格等工作;承担基层网格化智能化乎合系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网格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分析研判、综合指挥、预警预测、督查考核等工作,为指挥协调辖区内网格的治理运行提供服务保障;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辅助性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督导村、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