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6729期)。
1、“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钱伟明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服务;协助试验区管委会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行政服务等相关具体工作;承担试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肇庆新区广场路1号保利商务中心C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200MB0A8331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