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事务工作;协助做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林业等事务工作;协助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控制工作;负责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域岸线管护,河长制落实,水生态维护,水资源及水利水电设施管理,农村供水等事务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管理,养护等事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财务结算,会计核算,金融资产清收等财政事务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政局指导;承办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原: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林业等事务工作;协助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控制工作;负责水资源利用及水利设施养护、农村供水等事务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管理、养护等事务工作;承办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