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0682期)。
1、“茂名滨海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茂名滨海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练林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管委会做好滨海新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任务,承担社会治理信息化工作,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指挥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负责“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推广应用、网格化系统运行应用、综治视联网系统维护、“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及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助对综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开展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和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保利大都会一期5栋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900MB1U22612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