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36期)。
1、“廉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廉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林超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包括负责指导、监督农村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核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因财务问题上的上访处理和化解村级债务方面工作。
住所
廉江市人民大道1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881MB1U25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