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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负责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三)开展传染病、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监测和预测预警。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与效果评价,参与预防接种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和干预,组织、指导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调查、危险性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五)依法受委托承担管辖内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执法职能。
(六)组织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和毒物、污染物的理化检验,及相关毒理鉴定工作。
(七)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业务培训,实施效果评价。
(八)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推广适宜技术和手段,提供技术指导、支撑和服务。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指令性任务。
(;;二);;开展传染病、艾滋病、皮肤病、性病、麻风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流行因素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防控效果评价。
(;;三);;承担食源性、环境性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开展病媒生物调查、监测、防控技术指导及评价。
(;;四)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和效果评价,监测、调查和处理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
(;;五);;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组建应急队伍,并开展培训、演练;;;参与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并提供应急储备技术支持。
(;;六);;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和分析评价工作。承担全市重大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灾后防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传染病、艾滋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医疗单位消毒效果,预防接种效果相关因子的检验检测任务。
(;;七);;负责辖区疫情和健康相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的搜集、分析、利用、预警,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运行维护.安全管理。
(;;八);;按上级要求制订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组织业务培训,实施效果评价;;;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设计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普及医药、卫生、保健知识
(;;九);;负责指导辖区内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十);;按上级要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协助监管部门对突发职业中毒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体检和监测等工作。
(;;十一);;开展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