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26期)。
1、“台山市纪检监察大数据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台山市纪检监察大数据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国成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对接上级纪委监委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大数据信息化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各项保密工作要求;负责大数据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支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执法各项业务;负责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相关设施设备运维及检查等服务保障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台山市台城安福里2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781MB0B9577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