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财务制度;配合区直有关部门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执行财政预算;负责筹集财政资金,培植财源;负责管理和监督街道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负责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制订统一的财务开支标准和审批制度;管理、监督财政资金和街道机关的其他各项资金,实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检查监督街道财政收支、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对策和建议;制定财政财务法规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工作;负责区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事务管理和财政结算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工作。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编制财政预算决算,管好用好各项财政性资金,合理安排经费,加强资金调控,管理好会计工作,负责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关于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