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18期)。
1、“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
法定代表人
江峰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高中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路与人民路交界处东北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605MB0A5891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