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516期)。
1、“珠海市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康霖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业务范围: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运作,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分析研判社会风险隐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404MB0A78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