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2855期)。
1、“珠海市香洲区梅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潮杰
开办资金
99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居民身心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全科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工作,统筹梅华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培训、督导、考核,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昌业路70号33栋一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402MB1U23068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