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3376期)。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综合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综合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戴金波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是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政务服务、协调社区事务、保障民生需求,通过高效便民的服务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促进辖区有序运行和居民生活品质提升。业务范围为落实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城乡建设等领域法规政策;统筹机关后勤(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协助开展企业服务、经济统计、退役军人服务、就业培训、市政建设及农业水利管理,协调企业诉求;负责环境卫生、市政维护、动植物防疫检疫等公共事务;承办上级交办任务。
住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中兴南路100号鹅埠党政综合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44MB0A74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