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6770期)。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体旅游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明明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的战略部署,负责辖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工作;统筹文化艺术、群众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图书等事业发展,指导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指导文艺创作,协调、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艺术团体、非营业性各类社会文化培训机构的艺术指导;负责开展全区性群众体育活动、培训,主办重大体育赛事,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推进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负责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培训;组织文化体育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调和指导体育科研、科普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开展旅游推广服务工作;以及其他需要本单位负责的业务事项。
住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管委会仁和楼2栋2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44MB0A58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