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3348期)。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镇浩
开办资金
1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上级党建标准化建设、人才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相关政策。 2.负责辖区党建阵地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和推动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级各类党建阵地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展,为辖区、驻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 3.负责推动党的政策宣传、党员教育。负责人才人事服务工作,承担人才交流、人才培训、相关信息发布和信息库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事聘用合同鉴证、街道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培养村(社区)服务人才等工作。 4.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活动计划。 5.协助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承担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群团相关事务性工作。 6.协助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文化、体育、旅游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茶园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44MB1U43560K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综合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综合事务中心
施玉泉
579万元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企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城乡建设、土地整备、城市管理、退役军人服务、计划生育、采购管理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政府物业管理、机关饭堂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办公场所管理、会务服务等工作。 3.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企业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建立企业联络机制,收集并反映辖区企业意见建议,协调处理企业诉求和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协助科技创新服务及交流工作。承担经济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 4.协助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退役军人服务、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劳动、就业、培训相关事务性工作。 5.协助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基层治理、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6.协助城乡建设和土地整备办公室,承担市政建设、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城市规划、拆迁安置和轨道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环境卫生、公共场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以及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相关事务性工作。 7.协助农业农村办公室,承担农业水利基础工程管理、农业各产业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振兴街55号
12440344MB1U4355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