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8716期)。
1、“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龙静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投资促进工作的领导。业务范围:参与拟订商务、投资促进工作的政策、规划、计划并配合实施;承担营商环境宣传、交流合作等投资促进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企业服务具体工作,开展涉外经贸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具体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B栋18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9MB1U6111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