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做好财政票据及政府采购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变更后业务范围:1.承担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具体事务,承担票据代开、电子化票据改革等工作。2.承担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供应商履约情况管理等事务性工作。3.承担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原: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做好财政票据及政府采购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业务范围:1.承担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具体事务,承担票据代开、电子化票据改革等工作。2.指导本地区各执收单位公物的接收、保管、销毁、拍卖、变卖、变价收入的入库等有关工作。3.承担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供应商履约情况管理等事务性工作。4.承担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