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乐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1995期)

1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昌市卫生监督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原:乐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开办资金的变更

11011万元(原:120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主要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和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原: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组织实施辖区内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第一类疫苗的分发,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负责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预防接种事故处置。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木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疾病预防控制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办市卫生健康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8145731304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