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996期)。
1、“乐昌市调处林权争议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乐昌市调处林权争议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廖胜余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林权争议调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办理有关林权争议的来信来访,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林权争议,做好教育疏导,努力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负责林权争议调处申请的受理登记,协助市林业局做好立案、调查、调解、信息统计、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平息林权争议事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四)协助做好林权争议案件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 (五)及时排查、掌握林权争议动态,把林权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六)配合开展跨域案件调查取证;协助处理周边县(市、区)际边界矛盾。 (七)负责林权争议调处业务培训,协助指导镇街及有关单位做好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住所
乐昌市佗城中路1号林业局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81MB1U454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