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995期)。
1、“乳源瑶族自治县高新区消防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乳源瑶族自治县高新区消防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夏伊琳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高新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高新区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负责高新区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等相关工作(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住所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1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32MB1U3664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