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990期)。
1、“翁源县殡仪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翁源县殡仪馆
法定代表人
黄保生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殡葬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宣传活动;在有关部门监管指导下独立开展殡仪经营管理工作,负责遗体接运、遗体防腐、遗体整容与化妆、遗体火化等殡葬业务及殡仪服务;承办县民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住所
翁源县江尾镇联明村狮头栋山脚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29MB1U6382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