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986期)。
1、“韶关市浈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韶关市浈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肖俊杰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管理综治中心大厅。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平安浈江、法治浈江建设的网络技术支撑工作及政法信息化相关工作,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工作。协助开展信息安全预警、综合研判以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涉网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网格化管理服务、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住所
浈江区大学路9号(浈江区农机总站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04MB1U9975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