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68074期)。
1、“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法定代表人
雷禹民
开办资金
367.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收集和传递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本市各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宣传推介本市,内引外联,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九号院1-1404、1-14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00MB2C5734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