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983期)。
1、“韶关市区域协调发展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韶关市区域协调发展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光全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围绕“百千万工程”参与区域协调发展相关课题研究和咨询工作,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负责“百千万工程”信息化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关信息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协助做好“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院会议中心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00MB1U15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