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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实施社区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社区服务工作;负责社区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长者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殡葬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儿童保护服务工作;依法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在穗生活无着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和上访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承担全区社会组织培养发展促进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慈善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原:拟订、实施社区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社区服务工作;负责社区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长者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殡葬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儿童保护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