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1158期)。
1、“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中心(广州市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中心(广州市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雨菡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受理、审核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协助发放法律援助补贴;依法为符合规定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智库建设、港澳律师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和理论研究;承担港澳律师执业孵化具体工作;承担商事争议多元解纷有关服务工作;承办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活动;配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103房、116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5MB0A6728X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