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1993期)
1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敬老院(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敬老院(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原: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敬老院)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王文婷(原:韦金谷)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主要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提供生活服务,确保供养对象在吃、住、衣、医、葬等方面需求得到保障;在满足本镇特困供养对象供养需要的基础上,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协调指导、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服务转介等功能。(原:主要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生活服务,确保供养对象在吃、住、衣、医、葬等方面需求得到保障;在满足本镇五保供养对象供养需要的基础上,可以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MB2C89353H
2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薛志佼(原:周丽嫦)
12440114731586236M
3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中心卫生院(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事项:
曾剑波(原:曾宏)
12440114455394886U
4 、“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附属耀德幼儿园”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33.54万元(原:78.06万元)
12440114MB2D596730
5 、“广州市花都区水生态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瞿海亭(原:王培)
12440114MB2E10563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