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54486期)
1 、“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赵颇(原:彭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MB2D11901T
2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24.88万元(原:15.9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督促履责;受托开展租赁备案、税费征收及居住证办理;承担镇综合网格指挥调度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出租屋巡查,协查屋内安全、消防;负责出租屋信息化与档案管理;协助租赁检查、纠纷调解。承担交办的其他事项。(原:掌握出租屋及租住人员动态,督促履责;承担出租屋、租住及来穗人员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录入和反馈等管理;协助开展出租屋结构、消防和治安等检查;报告出租屋内安全隐患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协助查处;协助开展有关税费征收、政策宣传和纠纷调解。)
12440114731586236M
3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敬老院”公告事项:
65.64万元(原:127.85万元)
12440114MB2C976288
4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事项:
曾宏(原:江明)
124401147142670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