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985期)。
1、“广州市番禺区番雅实验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番雅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
马天峰
开办资金
8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初中学历教育,促进初中义务教育。
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271、27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3MB0A618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