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7165期)。
1、“广州市白云区枢纽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枢纽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永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枢纽区域与周边地区规划的研究,承担枢纽区域发展规划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枢纽区域管理有关的规划、意见、措施和规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枢纽区域信息化、智慧化建设管理技术支持。负责广州白云站综合咨询服务、综合保障等工作。完成区枢纽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石丰路1号石井街道办事处前楼20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1MB1U1900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