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1997期)
1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陈珏文(原:龙俊)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物业管理、接待服务、水电设施维护、爱国卫生、环境绿化以及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机关大院内部安全保卫、食堂管理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各项应急安保工作的餐饮后勤保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负责分局机关的物业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接待服务、水电设施维护、爱国卫生、环境绿化以及食堂、小卖部管理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举办单位的变更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06757750305E
2 、“广州市天河区吉山小学”公告事项:
胡新桥(原:陈康炎)
12440106455374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