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51203期)
1 、“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565万元(原:2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04797352715M
2 、“广州市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戴正满(原:黄新)
124401044553644848
3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发展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21万元(原:27.51万元)
12440104725027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