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期)。
1、“天门市水环境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门市水环境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双江
开办资金
145.6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重点湖泊水环境质量提升、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负责入河排口的巡查、溯源、交办;负责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对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城乡黑臭水体的排查、交办,督促整改;负责污水处理厂水质稳定达标的巡查,跟踪记录产污环节相关信息;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参与水污染应急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天门市钟惺大道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9006MB1U8266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