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天门市张家湖泵站管理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天门市张家湖泵站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刘鸿卫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已建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天门市九真镇彭庙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9006MB1U9812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