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5期)。
1、“潜江市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潜江市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陈运钦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G50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潜江段)相关协调工作
住所
潜江市江汉路4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9005MB1R4418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