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5期)。
1、“仙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仙桃市渔政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仙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仙桃市渔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周靖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方针政策,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种子(含食用菌菌种)、农药、肥料、农业转基因生物、植物新品种、植物检疫等执法工作;承担动物防疫、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等执法工作;承担农机安全生产、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维修和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执法工作,负责农机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生猪屠宰的执法工作,监督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承担渔业的执法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湖北省仙桃市干河街道办事处黄金大道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9004MB1Q80501U
2、“仙桃市沙嘴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仙桃市沙嘴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钟越
承担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职责,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提供支撑。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做好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应急管理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流动人口联合管理等工作。按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要求,指导社区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仙桃市沙嘴街道汪洲河路25号
12429004MB1Q804998
3、“仙桃市沙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仙桃市沙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胡琼芳
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及大数据应用等“一站式”服务,负责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城镇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农村经济经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事务、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方面涉及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12429004MB1Q8048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