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5334期)。
1、“鹤峰县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峰县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友祥
开办资金
16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全县公路工程、客货站场、航道、港口码头、渡口的建设规划;负责全县道路客货站场、航道、港口码头、渡口的投融资申报和业务指导工作;参与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交通运输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 客运、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含交通物、装卸搬运、从业人员培训、车船维修与检测、车船技术改造、车站港口等行业的有关服务性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相关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住所
鹤峰县容美镇车站路13号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8MB1R11435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