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3660期)。
1、“鹤峰县下坪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峰县下坪乡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洪梓朔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社会保险服务,协助完成就业培训、失业登记、扶持创业、劳动维权等工作;乡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乡村广播电视发展服务工作;协调集镇社区服务工作。
住所
鹤峰县下坪乡广富社区广富路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8MB0923075Q
2、“鹤峰县下坪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鹤峰县下坪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李永国
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林业、水利、水保、防汛抗旱;农业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水利工程建设、饮用水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农村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助河湖长制工作;林业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发展、林木林地纠纷处理;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村民住房建设管理、乡村卫生环境治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鹤峰县下坪乡广富社区
12422828MB09230593
3、“鹤峰县下坪乡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鹤峰县下坪乡综合执法中心
韩才仲
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集镇管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农村公路、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生态环保、林业、殡葬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案件投诉举报、违法线索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鹤峰县下坪乡广富社区惠民路1号
12422828MB092306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