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3102期)。
1、“鹤峰县中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峰县中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贾从东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做好林业、水利、水保、防汛抗旱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水利工程建设、饮水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农村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助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林业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发展、林木林地纠纷处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村民住房建设管理、乡村卫生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住所
鹤峰县中营镇翠泉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8MB095370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