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2514期)。
1、“鹤峰县中营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峰县中营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向镧
开办资金
4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集镇管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农村公路、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生态环保、林业、殡葬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案件投诉举报、违法线索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鹤峰县中营镇北佳集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8MB085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