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2067期)。
1、“鹤峰县中营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峰县中营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相能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鹤峰县中营镇党群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二)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三)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协助完成就业培训、失业登记、扶持创业、劳动维权等工作; (四)负责乡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乡村广播电视发展服务工作; (六)协调集镇社区服务工作。
住所
中营镇翠泉路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8MB088976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