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7期)。
1、“来凤县灌区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来凤县灌区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成兵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制定全县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执行全县灌区内用水、配水计划,做好水量调度;指导全县灌区群众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综合利用水资源;承担县水利主管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来凤县武汉大道档案大楼24楼24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7MB1U11841N